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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目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7页

四、附件……………………………………………………………第8—11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8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0—11页

页共11页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314号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1-2023年度以及2024年1-3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湘潭电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湘潭电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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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湘潭电化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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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3,263.70403,960.05-1,122,084.972,349,335.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351,359.0566,597,533.96-1,578,474.5380,463,753.22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52,203.869,257,106.33-186,703.0820,783,456.71
少数股东损益18,415.56-17,751.9324,163.5317,149,627.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80,739.6357,358,179.56-1,415,934.9842,530,669.07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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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021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公司竹埠港地区厂房搬迁补偿确认资产处置收益187,092,692.67元及湘潭锰矿关停确认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16,460,571.47元;2023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确认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资产处置收益18,984,163.32元;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系公司固定资产正常处置收益及报废损失。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备注
外贸促进资金402,000.00440,000.00120,000.00潭商发〔2023〕40号、潭商发〔2021〕22号、潭商发〔2020〕36号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1,477,400.00湘财企指〔2023〕74号
2022年第二季度工业物流补助919,600.00桂工信综合〔2022〕699号
跨境电商扶持资金397,900.00潭商发〔2023〕22号、潭商发〔2022〕29号
省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资金353,600.00湘财外指〔2023〕44号
2022年第一、二季度企业用工奖补资金336,000.00桂工信综合〔2022〕163号
市长质量奖300,000.00300,000.00百政发〔2023〕7号、谭政办发〔2018〕63号
企业研发财政奖1,587,600.00潭财教〔2022〕72号、桂工信综合〔2021〕161号、潭科发〔2019〕14号
龙头企业奖励资金1,050,000.00桂工信综合〔2021〕161号
失业稳岗补贴3,000.00556,452.64724,845.56188,708.83湘政办发〔2023〕32号、桂人社函〔2023〕63号、湘人社规〔2022〕19号、桂人社规〔2022〕3号等
土地补偿款555,810.00
22年扶贫车间创业奖补367,000.00桂人社发〔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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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省专项资金400,000.00潭财教〔2020〕11号
其他343,000.00511,000.00261,200.00602,500.00
小计748,000.005,291,952.644,966,455.561,191,208.83

(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报告期内,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转回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6,594,809.61
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14,000,000.00
湘潭市岳塘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8,781,635.50
宁波凝力电池有限公司1,387,150.00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
福建高力金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777.97
上海全明电池有限公司5,000.00
小计41,063,595.119,777.97

二、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

三、首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2月22日起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重新计算列报,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如下:

2022年度

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8,206,353.48-3,239,897.924,966,455.5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319,878.67-2,319,8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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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303,364.88-4,719,299.86-1,415,934.98

2021年度

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4,141,940.59-2,950,731.761,191,208.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019.56-18,019.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5,058,860.09-2,528,191.0242,530,669.0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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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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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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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赵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赵娇

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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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彭亚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彭亚敏

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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