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饶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翁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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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1,142,297.46 287,359,376.64 4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54,887.42 8,345,970.21 1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06,123.98 4,509,973.96 -95.4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7,208,114.69 -79,250,418.81 -174.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8 0.0210 -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7 0.0210 -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2% 0.57% -0.1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547,810,470.74 10,312,977,195.80 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32,570,473.10 2,322,801,417.41 0.4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0,605.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959,300.2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0,022.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801.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24,363.21
合计 9,648,763.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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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3,095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饶陆华 境内自然人 40.97% 195,286,758 146,465,068 质押 168,595,000
邓栋 境内自然人 2.73% 13,036,800 13,036,000 质押 13,000,000
阮海明 境内自然人 2.30% 10,961,520 9,000,000
周新华 境内自然人 1.25% 5,949,300 5,436,000 质押 2,500,000
上海景贤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5,000,000 5,000,000
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慈
爱投资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5,000,000 5,000,000
限合伙)
袁继全 境内自然人 1.02% 4,856,950
深圳市高新投集
国有法人 0.85% 4,050,000
团有限公司
林训先 境内自然人 0.65% 3,114,800 3,048,000 质押 3,000,000
聂志勇 境内自然人 0.65% 3,084,000 3,048,000 质押 1,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饶陆华 48,821,690 人民币普通股 48,821,690
袁继全 4,856,950 人民币普通股 4,856,95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50,000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2,009,949 人民币普通股 2,009,949
红-团体分红-018L-FH001 深
李涛 1,990,071 人民币普通股 1,990,071
阮海明 1,961,520 人民币普通股 1,961,52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1,68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4,500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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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家闩 1,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0,000
耿云 1,489,968 人民币普通股 1,489,968
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
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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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2015 年末收到票据已背
应收票据 2,726.82 6,720.34 -3,993.52 -59.42%
书或办理托收
本期预付充电站(桩)
预付款项 16,789.63 8,985.93 7,803.70 86.84% 及智慧工业业务采购款
项增加
①为第二季度订单交付
备料;②智慧工业、电
存货 99,291.61 73,011.37 26,280.24 35.99%
力工程业务工程施工存
货增加;
追加地上铁投资及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 10,282.86 7,597.32 2,685.54 35.35%
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在建光伏电站预付款项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245.20 80,525.66 20,719.54 25.73%
增加
短期借款 127,370.00 95,500.00 31,870.00 33.37% 本期融资规模增加
缴纳 2015 年 12 月应交
应交税费 1,142.50 6,018.52 -4,876.02 -81.02% 税费(增值税及附加、
所得税)
应付利息 1,273.33 2,348.26 -1,074.93 -45.78% 本期支付到期利息
2、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本期公司新能源、智慧工业等
营业收入 41,114.23 28,735.94 12,378.29 43.08%
业务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25,208.17 18,373.28 6,834.89 37.20% 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8.65 141.49 17.15 12.12% 本年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积极开拓新的产品领域,增加
销售费用 4,923.19 3,523.60 1,399.59 39.72%
市场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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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加大对充电站(桩)等新兴
管理费用 8,755.33 5,388.74 3,366.60 62.47% 产品的研发投入;②员工数量
及薪酬水平增加;
本期银行融资、融资租赁规模
财务费用 4,370.73 2,112.13 2,258.60 106.93%
大幅增加;
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 -478.19 -871.85 393.66 -45.15%
准备;
本期确认的政府补贴收入(主
营业外收入 2,072.40 792.45 1,279.95 161.52% 要系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补助)
增加;
新收购百年金海、芯珑电子新
所得税费用 689.45 131.60 557.85 423.91%
增当期所得税费用
3、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20.81 -7,925.04 -13,795.77 -174.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57,525.46 39,035.27 18,490.19 47.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79,246.27 46,960.31 32,285.96 68.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06.30 -13,049.88 -20,456.42 -156.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0.48 - 0.48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33,506.78 13,049.88 20,456.90 156.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79.50 36,024.25 7,055.25 19.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79,703.09 70,031.20 9,671.89 13.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36,623.60 34,006.95 2,616.65 7.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47.61 15,049.33 -27,196.94 -180.72%
现金流入总计 137,229.03 109,066.47 28,162.56 25.82%
现金流出总计 149,376.64 94,017.14 55,359.51 58.88%
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13,795.77万元,主要系①智慧城市、电力工程等施工合同采购支出增
加;②本期支付招投标及光伏项目保证金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20,456.42万元,主要系支付中核国缆、杭锦后旗、托克逊等光伏电站
项目建设款;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7,055.25万元,主要系银行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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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已公告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如下:
A、2011年5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13,600万元的合
同能源管理销售合同。因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为维护公司权益,科陆能源公司提起诉
讼请求,于2015年6月4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宁民商初字第5号),其作为
原告起诉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张秉权合同纠纷案已获受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
持调解,科陆能源公司与宁夏明峰、张秉权自愿达成调解。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
事项调解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
B、2012年3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
8,840万元的《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该项目由于业主股
东变更原因处于停工状态。截止目前,业主股东变更已经完成,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
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业主方应自2015年10月起开始支付项目投资收益(包括配套建设投资收益及电站投资收益)。截止目
前,科陆能源公司未收到补充协议约定的收益款,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
来维护公司权益。
C、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于2011年与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签订了《风电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基于上述协议,科陆新能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期
签订了合同号分别为TJFD/C02-442-120601及TJFD/C02-449-120607的合计金额为2,376万元的《1.5MW变频器买卖合同(带
LVRT)》。TJFD/C02-442-120601号合同已于前期履行完毕。截止2016年3月31日,TJFD/C02-449-120607号合同项下1,188
万元尚未履行。
D、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2年第四批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2OTL229)中,中
标金额为8,381.75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除约911万元合同金额尚未履行完毕外,其余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E、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与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签订了一
批《1.5MW风电变频器采购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246.8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除此批合同项下的DTCC90901.52013142
号合同金额1,221万元未履行完毕外,其他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F、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二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4OTL007)中,共
中20个包,中标金额约为22,288.20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除约585万元合同金额尚未履行完毕外,其余合同均已履行完
毕。
G、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四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4OTL009)中,共
中16个包,中标金额约为19,354.17万元。报告期内,合同已履行完毕。
H、2015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在广西
柳州分别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就青海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供电工程独立光伏电站PC总承包
合同(C、D包)签署了设备采购分包合同、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陕西西
安分别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青海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供电工程独立光伏电站PC总
承包合同(F包)签署了设备采购分包合同、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独立
光伏电站相关设备提供及工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合同总额为188,726,560.65元。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按合同的规定
履行相应事宜。
I、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
号:0711-15OTL046)中,共中11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31,941.6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报告
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J、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电能表类框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NWGK15100501)中,共中10个包。
中标总金额约为1.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2、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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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证
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经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新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985.5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
司股本总额39669万股2.48%,其中首次授予935.5万份权益占总股本的2.36%,预留5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5.07%,
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具体如下:(1)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28.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9669万股的1.08%。其中首次授予398.5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
益总数的40.44%,预留3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3.04%。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
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
本总额39669万股的1.40%。其中首次授予537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54.49%,预留20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
的2.03%。
2、股份的授予和登记情况
鉴于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一经自动放弃获授权益则在
本计划存续期间不再享有任何因激励带来的收益,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的议案》,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
其首次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398.5万份调整为291.5万份,预留部分不作调整,
仍为30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192人调整为13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537万股调整为415万股,预留部分不作
调整,仍为2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196人调整为140人。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12月25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自首次授权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行权/
解锁。
2014年1月22日,公司完成首期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期权简称:科陆JLC1,期
权代码:037639;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 月28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
3、部分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
由于原激励对象相银初、曹立亚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同时,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因未达到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
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将上述原因确认的90.25万份股票期权及12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为4.09元/股,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1.01%、占公司总股本40,084万股的
0.3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5,263,83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
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
于2014年11月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勤勉尽责,公司上述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
值。
4、预留股份的授予和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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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11月10日为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决定授予
18.5万份股票期权及14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年1月30日,公司完成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期权简称:科陆
JLC2,期权代码:037681;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2月3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2月2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09)。
5、首次授予股份的行权/解锁情况
鉴于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13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数量分别为84万份和120.6万股。其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为: 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4日止;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31日。同时,原激励对象皮小亮、姜圳、张润森、蔡先耀等4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上述4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5.25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4.9万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红利公司尚未予以发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09元/股,
公司本次应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00,41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56)、《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57)、《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8)。
截止2016年3月31日,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87万股。
3、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向饶陆华、深圳国华家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桂国才、孙俊、饶爱龙、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银资本财富 1 号证券投资基金、袁锋超、张虔、
建元阳光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建源智冠证券投资基金、郭伟以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5.65元/股定向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7,800
万元。
公司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的发
行对象为饶陆华、上海丘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国华家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桂国才、孙俊、深圳市国银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银资本稳健1号证券投资基金、建元阳光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建源智冠证券投资基金、郭伟、祝文闻、陈长宝;以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1.34元/股定向增发不超过14,42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07,722.80万元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