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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7)《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8)《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披露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向公司内审部门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报告期内,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与外部审计力量始终保持有效沟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重大交易事项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审计工作报告,通过

紫鑫药业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内控体系间接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监督作用。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1、按照国家有关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3、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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