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8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 2020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和年报编制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导致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不能如期披露。
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由 2021 年 4 月 28 日变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的变更,公司对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真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