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在实施,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19日;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2年5月19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