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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4-00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八名,通讯表决董事一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于韶华先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陆宇建先生(已离任)、王亚星女士(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沧州明珠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3年,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依照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围绕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积极展开工作,将2023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2,697,766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740,500股后的1,671,957,2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7,195,726.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06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0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08号。

七、《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2025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5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跨境融资、质押贷款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为止。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2024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09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10号。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修订后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11号。《沧州明珠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沧州明珠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沧州东鸿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2024-012号。监事会审查意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13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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