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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2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截至2023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1,387人,其中合伙人86人,注册会计师379人;注册会计师中24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执业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24名/次。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时召开2023年年报第一次沟通会,听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及当前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团队、公司配合情况、重点审计领域等进行了沟通。

(二)2024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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