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沃华医药”或“公司”)于 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丙贤、赵彩霞、陈勇、李盛廷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在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可能与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京药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592万元。
公司自2023年起接受卫京药业的委托,利用闲置产能,按市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价为卫京药业提供加工服务,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56.65万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和信息披露标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 额 |
向关联人 提供服务 | 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加工服务 | 按市 场价 原则 | 592.00 | 136.57 | 56.65 |
合计 | - | - | 592.00 | 136.57 | 56.65 |
二、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于2023年度下半年,因此公司未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预计。由于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信息披露标准,所以未在2023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单独披露。现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补充汇总如下: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 (万元) | 预计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预计比例(%) | 预计实际发 生额与金额 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 提供服务 | 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加工服务 | 56.65 | 未预计 | 0.00 | 0.00 | 未达到披露标准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170237279XL成立时间:2000年8月2日公司住所;通化市长流大街16号法定代表人:赵丙贤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蝎毒注射液)生产与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卫京药业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6,184,569.8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220,228.09 元; 2023 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0,468,233.6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8,945.78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卫京药业的控股股东为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丙贤先生,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卫京药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各方将根据实际需要与市场情况,签订有关合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拥有完善的现代化生产线,生产能力除足以保障自有产品的生产销售需要外,尚有一定的产能空间。同时,卫京药业受其自身产能限制,无法保障其产品供应。所以,公司拟以市场价格接受卫京药业委托,为其提供加工服务,充分利用产能,获取加工服务费用,增加收入、增厚利润。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产能。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标准,交易公允、
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自有产品的生产不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