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5%)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权人/申请人等 |
钱京 | 是 | 13,120,000 | 9.12% | 1.88% | 2021年2月9日 | 2021年10月26日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钱京 | 143,925,147 | 20.65% | 11,140,000 | 7.74% | 1.60% | 0 | 0% | 0 | 0%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其他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钱京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