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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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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1-079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南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根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南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低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低风险授信额度由上海塑米提供结构性存款作为质押担保(具体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江苏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上海塑米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上海塑米与江苏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上海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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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在2020年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经营战略需要,结合其目前的资金状况,为配合广东塑米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其再向华兴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风险授信额度1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的风险授信额度1亿元(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华兴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华兴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广东塑米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与华兴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本议案所涉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向成都银行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申请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塑创”)基于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向成都银行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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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条件等最终以成都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上海塑米与成都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成都塑创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成都塑创与成都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上海塑米及成都塑创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本议案所涉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成都银行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塑米”)基于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向成都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条件等最终以成都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上海塑米与成都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成都塑米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成都塑米与成都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上海塑米及成都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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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所涉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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