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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6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拟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实施期限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增加衍生品投资业务交易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项事项已经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目的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增加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合约金额: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5、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6、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期限及授权: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三、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性商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衍生品交易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当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衍生品交易额度,符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求,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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