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克坚、苏为科、毛美英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1,386,626.07元,利润总额为393,507,145.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715,246.00元,基本每股收益0.2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2)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715,246.0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433,854.14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304,281,391.8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62,896,981.31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9,631,987.58元,资本公积金为2,642,170,155.11元。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以2020年度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8,715,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2,374,305.06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公司拟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并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孙杨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80.08 |
王扬超 | 副董事长 | 现任 | 60.08 |
姚冰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99.78 |
洪鸣 | 董事 | 现任 | 39.25 |
朱建伟 | 董事 | 现任 | 8.00 |
苏为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毛美英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张克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陈敏杰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现任 | 15.72 |
汪启华 | 监事 | 现任 | 45.08 |
龚伟中 | 监事 | 现任 | 25.45 |
许华青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08 |
许国睿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08 |
毛文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08 |
沈利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08 |
朱勇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0.08 |
杨思卫 | 原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18.38 |
李洪明 | 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 离任 | 35.08 |
李进 | 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23.16 |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015)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的议案一、三、四、五、七、八、九、十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同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