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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并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并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21]63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6月30日,你公司与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原股东周建明签署《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建明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周建明承诺康慈医疗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50万元、1,755万元、2,193.75万元。康慈医疗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3.07万元,较承诺数少1,220.68万元,未完成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周建明需向你公司转让康慈医疗剩余

14.8857%股权,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截至目前,周建明尚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我局要求承诺方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局提请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承诺方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同时,请你们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业绩补偿款的支付计划安排。

回复:

2018年6月30日,公司与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原股东周建明签署《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建明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周建明承诺康慈医疗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193.75万元。

康慈医疗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3.07万元,较承诺数少1,220.68万元,未完成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应履行的2020年度业绩补偿金额为4,561.3521万元,按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将持有的14.8857%的股权作价3,684.2108万元补偿给上市公司,差额部分877.1413万元以现金补偿。公司董事会已与业绩承诺方沟通,按照补偿计划,877.1413万元现金补偿已完成,股权补偿过户事宜涉及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公司与业绩承诺方一起就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事宜积极与上述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说明,目前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材料提报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审理中。康慈医疗补偿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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