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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7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55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员工居住、用餐条件,便于引进人才与统一管理,满足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拟与台州惠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工贸”)就租赁职工宿舍、餐厅事宜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惠创工贸为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惠创工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万邦德制药由于厂区限制,职工住宿、餐厅一直通过租赁方式解决。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员工规模也随之壮大,对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为进一步改善员工居住、用餐条件,便于引进人才与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万邦德制药拟与关联方惠创工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其位于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西侧的楼房,建筑面积8,995㎡,租期10年,前三年每月租金为20元/㎡,合计每年租金2,158,800元,租赁每满三年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调整。其中,公司承租1,999㎡,万邦德制药承租6,99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台州惠创工贸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法定代表人:赵守明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权结构: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庄惠持股10%。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1,834.45万元,净资产-1,128.3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96.55万元,净利润-81.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

惠创工贸拥有的座落于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西侧的楼房,建筑面积共8,995㎡。

2.租赁期限、用途

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31年5月31日止。

租赁的房屋用于员工住宿及食堂使用。

3.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每月租金为20元/㎡,年租金总额为2,158,800元。租赁每满三年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调整。

租金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房屋租金一年一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住房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

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租赁楼房有利于改善员工居住、用餐条件,便于引进人才与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惠创工贸累计已发生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249,412.57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租赁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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