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结合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于北方 | 徐国辉 | 俞雪华 |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