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轩高科: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13.35亿元(或等值外币),主要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其中: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将不超过人民币301亿元(或等值外币)。

2、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应按其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12.35亿元(或等值外币),同时被担保方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3、其他需说明事项

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要求参股公司的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法定 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持股比例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王强2006年5月9日100,000公司100.00%
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汪卫东2016年1月6日5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宋金保2015年4月1日5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南京国轩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宋金保2019年5月21日1,000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宋金保2018年2月5日120,000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100.00%
上海轩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李缜2014年10月9日5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王晨旭2018年3月30日2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徐兴无2017年5月5日2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杨显生2015年12月30日2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上海国轩新能源(合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陶震安2018年6月6日2,000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李缜2008年5月6日2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葛道斌2016年8月12日10,2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张江伟2017年9月19日5,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锐2017年9月11日5,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饶媛媛2015年4月10日115,514.7058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95.23%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7%
合肥佳驰科技有限公司谢发强2019年9月4日1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80.00%
合肥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0%
合肥轩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王青华2020年6月30日30,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66.67%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3.33%
合肥国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王盛2021年3月9日5,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王盛2021年3月9日5,0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100.00%
上海国轩舞洋船舶科技有限公司胡建军2017年10月9日500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51.00%
上海舞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00%
上海舞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
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邱卫东2015年7月10日30,000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南通东源电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邱卫东2010年11月10日27,360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蒋志融2003年8月6日5,500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
苏州东源天利电器有限公司邱卫东2002年11月14日5,000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刘霞2004年12月3日5,345.978886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66%
南通紫升科技有限公司31.34%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开宇2015年6月15日55,000南通东源电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0.18%
公司99.82%

2、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法定 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持股比例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宗绍兴2017年9月6日93,684.00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51.00%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3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0.00%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0%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刘瑞2016年1月5日65,000.00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54%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77%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6.92%
合肥信智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7%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袁毅2017年12月11日50,000.00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40%
公司45.40%
上海轩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
上海昊豪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

上述参股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强先生、张宏立先生已回避表决。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外,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2,795.9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4.9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8,331.93万元,公司对参股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514.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促进其项目建设,支持其经营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要求参股公司的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时,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要求参股公司的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13.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35亿元的担保额度。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轩高科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其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国轩高科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