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2021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1年5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9B210015”及“209B210016”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就交行嘉兴分行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及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分别为人民币21,000万元整及人民币1,100万元整,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交行嘉兴分行和担保对象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编号为“209B210015”的《保证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编号为“209B210016”的《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二)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以

下简称“农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52021001928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3日期间与农行平湖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及已形成但尚未受偿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折合人民币16,000万元整。上述担保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85.08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9,33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3,345.65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6.16%、

9.10%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9B210015”的《保证合同》;

2、编号为“209B210016”的《保证合同》;

3、编号为“3310052021001928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