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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4-10-2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钟廉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通讯表决
欧阳建国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通讯表决
袁明                   董事长                 因公出差                 通讯表决
       公司负责人袁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春辉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391,877,674.39        3,307,656,278.37          3,307,656,278.37                    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20,016,567.75        1,263,250,604.57          1,263,250,604.57               -19.2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4,163,148.22                  -10.03%          1,129,456,902.12               -1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504,139.27            -2,988.38%            -243,234,036.82             -1,372.7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5,205,964.04           -18,014.62%            -254,858,140.39             -2,495.4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32,902,306.53              -100.1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1,400.00%                      -0.36             -1,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1,400.00%                      -0.36             -1,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3%                   -8.48%                 -21.31%                -22.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5,310.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136,262.9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89,706.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36,555.57
合计                                                                       11,624,103.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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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19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袁明                境内自然人            29.85%    203,856,958        164,142,718 质押                 157,238,200
黄镇                境内自然人             1.54%     10,500,000
陈曦                境内自然人             0.48%      3,284,842
袁华                境内自然人             0.46%      3,166,560
邓朝                境内自然人             0.44%      2,986,700
林光焰              境内自然人             0.41%      2,833,800
张萍飞              境内自然人             0.41%      2,788,350
刘莉                境内自然人             0.30%      2,043,208
杨雁飞              境内自然人             0.29%      2,000,000
马文忠              境内自然人             0.29%      1,990,067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袁明                                                                    39,714,240 人民币普通股          39,714,240
黄镇                                                                    10,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00,000
陈曦                                                                     3,284,842 人民币普通股           3,284,842
袁华                                                                     3,166,560 人民币普通股           3,166,560
邓朝                                                                     2,986,700 人民币普通股           2,986,700
林光焰                                                                   2,8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3,800
张萍飞                                                                   2,788,350 人民币普通股           2,788,350
刘莉                                                                     2,043,208 人民币普通股           2,043,208
杨雁飞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马文忠                                                                  1,990,067 人民币普通股         1,990,067
                                   股东袁明与袁华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无法判断其他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间、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于
明
                                   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黄镇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票 10,500,000 股;公司股东陈曦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户持有公司股票 3,284,842 股;公司股东杨雁飞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公司股东马文忠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840,067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2.79%,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2.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8.41%,主要系公司为备货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 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22%,主要系公司本期备货增加、DVB+OTT业务模式所致。
     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7.6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5.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5.26%,主要系子公司南通同洲在建项目本期新增投入及同洲电子办公及厂
房装修投入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575.49%,主要系DVB+OTT业务本期最终客户确认发出商品结转所致。
     7.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1.54%,主要系应付票据未到期所致。
     8. 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4.10%,主要系客户预收款增加,暂未发货所致。
     9.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4.71%,主要系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较期初数增加所致。
     10. 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应付利息本期已支付所致。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61.60%,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2. 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83.35%,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13. 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50%,主要系本期实际摊销所致。
     14.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2.72%,主要系本期贷款利率较上期有上浮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转
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15.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1.40%,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16.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370.7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以及费用增加所致。
     17.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00.12%,主要系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9.81%,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湖北荆州投资项目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2012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56号公告。公司办理了湖北荆州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手续,并于2012年6月15日取得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
照。2012年6月27日,湖北同洲收到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一次性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
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详见2012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61号公告。2012
年12月4日,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公司以挂牌方式受让位于荆州开发区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该地块编号为 KG(2012)033 号,位于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以东、沙岑路以北,成交土地面积为
186677.00 平方米(折280.00亩),土地成交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4,500,000元。自土地摘牌以来,公司根据
产业转移的部署一直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分期建设的计划,已确定了280亩用地的总体布局
规划以及一期约5万平方米厂房、仓库、食堂、员工宿舍等建筑的设计方案,并完成了土地平整、建筑工
程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工作已于2014年6月底启动,截至目前,厂房钢结构立柱,主梁吊装完毕,办公
楼2层楼面、柱、梁、板正在浇筑,水泵房和配电房已封顶。生产方面,公司于2013年5月租用了过渡性临
时生产厂房,并在2013年9月试产,目前拥有装配生产线2条、SMT生产线2条、DIP生产线2条、AI生产线3
条。员工约300人,生产产品主要为高清机顶盒,出货量约为20万台/月。
   2014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称
及经营范围的议案》。为加强湖北(荆州)信息科技工业园项目的管理和运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增加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
料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14年7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湖北同洲
信息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袁明变更为袁辉。
   2014年7月28日公司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电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在湖北荆州产业园的
生产业务,其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点: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东,法人代表:袁团柱。2014
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同洲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9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
元变更为1,000万元。
   2、柬埔寨投资项目
    公司分别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境外合
资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2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48号公告。公司出资1,500万美元与远景国际(Alpha Vision International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Limited.)和国际传媒(Main Global Holdings Ltd,.)共同投资成立国际通信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通传媒”),公司拥有国通传媒30%的股份,其主营业务为:在柬埔寨境内以有线数字电视网、电信网及宽
带互联网三网融合的综合信息运营平台为基础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通传媒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资金为5,000万美元。
    2012年12月28日,国通传媒与柬埔寨巴戎电视台合作成立了柬埔寨至高通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至高传媒”),至高传媒已经完成了公司开办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公司的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主
要架构制定及相应招聘工作;职场装修、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机房装修已经完成。基于柬埔寨及东盟区域整
体发展方向,至高传媒管理团队將在柬埔寨发展OTT业务,截至2014年9月30日,至高传媒已经完成OTT
平台建设、金边及周边地区发射站建设。并已经在金边已开通光纤接入业务、OTT业务及无线地面电视接
入业务,争取三年逐步完成其他省市的建设。
   3、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1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
关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2013-090)、《深
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87)。
    后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已显著低于原审议通过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底
价。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2014年8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及2014年9月4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对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内容进行调整,相关议
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根据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97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
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
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辽宁省DVB+OTT电视互联网业务投资项目”。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
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详见2014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066号公告。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批复的文件。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期票据
    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6月7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2013年6月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040号以及2013-044号公告。
     2013年11月底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3]MTN334号《接受注册通知
书》,公司获准注册额度为5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
协会备案。详见2013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2013-080)。
    公司原定于2014年1月进行首期发行,但由于市场资金价格居高不下,公司向交易商协会撤销并申请
延期至2014年3月4日挂牌发行,但债券市场出现了超日债违约事件,引发债市剧烈震动,一、二级市场均
受到影响,投资者放弃认购,市场利率比同期水平飙升,多家企业推迟或取消原定的短融或中票发行计划,
公司也不能幸免,只能再一次撤销了发行。后续公司会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选择继续发行,相关进展
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更名事宜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由于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电视互联网业务,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同洲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确切体现公司进军电视互联网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更清晰地传达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同洲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原“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变更为“Shenzhen Coship 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
    由于公司更名涉及公司资产处置、项目申报、进出口关务及人事行政等诸多事宜的影响,相关各部门
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更名,后续公司将努力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人在深
                                                    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期间,如果再设
                                                    立其他企业,则
                                                    该等企业和其
                                                    全资附属企业、
                                                    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将不以
                                                    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
                                                    经营、与他人合
                                                    资、合作或联
                                                    营)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公司现
                                                    在和将来主营
                                                                                                      截至目前,袁明
                                     公司控股股东、 业务相同、相似
                                                                      2004 年 05 月 08                先生严格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袁   或构成实质竞                         长期履行
                                                                      日                              了上述承诺,并
                                     明先生         争的业务;本人
                                                                                                      将持续遵守。
                                                    不会利用在深
                                                    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控股地位进
                                                    行损害侵占影
                                                    响公司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2)本
                                                    人承诺今后不
                                                    通过参股、控股
                                                    其他公司、与其
                                                    他公司联营或
                                                    者其他方式从
                                                    事与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在深圳市
                                              同洲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期间,
                                              如果再设立其
                                              他企业,则该等
                                              企业和其全资
                                              附属企业、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
                                              司将不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
                                              与他人合资、合                                         截至目前,袁华
                             公司股东及控
                                              作或联营)直接 2003 年 10 月 20                        先生严格履行
                             股股东一致行                                          长期履行
                                              或间接从事与      日                                   了上述承诺,并
                             动人袁华先生
                                              公司现在和将                                           将持续遵守。
                                              来主营业务相
                                              同、相似或构成
                                              实质竞争的业
                                              务;本人不会利
                                              用在深圳市同
                                              洲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东
                                              地位进行损害、
                                              侵占、影响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
                                              的经营活动。
                                              公司拟非公开
                                              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 6,300 万
                                              股(含 6,300 万
                             公司控股股东、                                                          袁明先生将严
                                              股),其中公司 2013 年 12 月 26
                             实际控制人袁                                          持续履行          格履行上述承
                                              控股股东袁明      日
                             明先生                                                                  诺。
                                              先生承诺认购
                                              不低于实际发
                                              行股份数量的
                                              35%(含 35%)。
                                              未来三年
                             深圳市同洲电                                                            公司将按照承
                                              (2013-2015       2013 年 12 月 28
                             子股份有限公                                          2013-2015 年      诺事项持续履
                                              年)股东回报规 日
                             司                                                                      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划
                             深圳市同洲电     公司将 3,039.80                      2013 年 9 月 26
                                                                2013 年 09 月 26                     承诺事项已履
                             子股份有限公     万元的剩余募                         日至 2014 年 9
                                                                日                                   行完毕。
                             司               集资金及利息                         月 26 日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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