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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袁明                    董事长                  因公出差                  通讯表决
陈友                    董事                    因公出差                  通讯表决
车柯                    董事                    因公出差                  通讯表决
肖寒梅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通讯表决
       公司负责人袁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段春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316,725,554.84           405,209,647.48                     -2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957,711.99             4,018,386.53                  -1,19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7,229,839.21            -7,782,115.26                     -506.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4,786,694.86          -161,059,349.80                     -45.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05                     -1,3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05                     -1,3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4%                       0.3%                    -3.8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162,240,061.53         3,307,656,278.37                       -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19,292,892.58         1,263,250,604.57                      -3.4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851.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969,767.6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0,545.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0,243.43
合计                                                                  3,272,127.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1,69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袁明           境内自然人               32.05%        218,856,958       164,142,718 质押                 142,751,200
廖润华         境内自然人                0.54%          3,662,724
袁华           境内自然人                0.46%          3,166,560
傅远机         境内自然人                0.43%          2,913,829
艾雯           境内自然人                0.41%          2,800,000
黄镇           境内自然人                    0.4%       2,700,002
马文忠         境内自然人                0.39%          2,677,280
刘莉           境内自然人                    0.3%       2,043,208
林小瑄         境内自然人                0.28%          1,936,800
吴永平         境内自然人                0.26%          1,790,14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袁明                                                                     54,714,240 人民币普通股          54,714,240
廖润华                                                                    3,662,724 人民币普通股           3,662,724
袁华                                                                      3,166,560 人民币普通股           3,166,560
傅远机                                                                    2,913,829 人民币普通股           2,913,829
艾雯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黄镇                                                                      2,700,002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2
马文忠                                                                    2,677,280 人民币普通股           2,677,280
刘莉                                                                      2,043,208 人民币普通股           2,043,208
林小瑄                                                                    1,936,8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6,800
吴永平                                                                    1,790,148 人民币普通股           1,790,148
                                上述公司前十名股东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袁明与袁华为兄弟关系,为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人。公司无法判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于一
说明
                                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艾雯通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2,800,000 股;公司股东黄镇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东情况说明(如有)
                                户持有公司股票 2,700,002 股;公司股东马文忠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670,880 股; 公司股东林小瑄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560,000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8.76%,主要系本期回款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4.72%,主要系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3.29%,主要系本期保证金增加所致。
    4. 存货较期初增加38.96%,主要系本期备货增加、部分交货延迟所致。
    5.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应付利息本期已支付所致。
    6.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72.93%,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减少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8.67%,主要系本期应缴增值税、营业税减少,导致城建税及教育
费附加减少所致。
    8.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05%,主要系报告期人员工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13%,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贷款增加,贷款利率上升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0.37%,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4.52%,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1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193.91%,主要系报告期内费用增加以及营业外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1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45.78%,主要系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湖北荆州投资项目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2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56号公告。
    公司已办理了湖北荆州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手续。2012年12月4日,
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公司以挂牌方式受让位于荆州开发区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编
号为 KG(2012)033 号,位于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以东、沙岑路以北,成交土地面积为 186677.00 平方
米(折280.00亩),土地成交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4,500,000元。交易标的所涉及的土地为一次性供给,土
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摘牌以来,公司根据产业转移的部署一直在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分期建设的计划,已确定启动一期工程5万平方米的厂区建设,本着高标
准建设的要求,经过慎重考察,以招标的形式确定了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并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了多
次论证,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部署不断完善,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基本确定了280亩用地的总体布局规划
以及一期约5万平方米厂房、仓库、食堂、员工宿舍等建筑的设计方案。公司已租用了过渡性临时生产厂
房,并在2013年9月试产。
      2、柬埔寨投资项目
     公司分别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境外
 合资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该议案详情请参见2012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048号公告。公司出资1,500万美元与远景国际(Alpha Vis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国际传媒(Main Global Holdings Ltd,.)共同投资成立国际通信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通传媒”),公司拥有国通传媒30%的股份,其主营业务为:在柬埔寨境内以有线数字电视
 网、电信网及宽带互联网三网融合的综合信息运营平台为基础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通传媒注册地在
 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资金为5,000万美元。
     2012年12月28日,国通传媒与柬埔寨巴戎电视台合作成立了柬埔寨至高通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至高传媒”),至高传媒已经完成了公司开办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公司的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
 主要架构制定及相应招聘工作;职场装修方案已确定;设备安装调试正在进行中;机房装修方案也正在
 执行中。截至2014年3月31日,至高传媒已完成整体技术方案论证和一期所有系统招标工作,综合业务平
 台、运营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中,预计2014年上半年可以在金边、暹粒开通业务。有线接入网及
 无线数字电视覆盖网计划首先完成金边及其周边省市的建设,争取三年逐步完成其他省市的建设。
     3、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1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
关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2013-090)、《深
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87)。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2.4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辽宁省DVB+OTT电视互
联网业务投资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4、中期票据
    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6月7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2013年6月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040号以及2013-044号公告。
    2013年11月底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3]MTN334号《接受注册通知
书》,公司获准注册额度为5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详见2013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2013-080)。
    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收购全智达100%股权事宜
    2014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4年1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深圳全智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4
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002号公告。
    公司与深圳全智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授权代表李明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2,983.31万元收购深圳全智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智达通信”)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
司将持有全智达通信100%的股权,全智达通信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公司转让龙视传媒45%股权事宜
    2014年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4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010号公告。
    公司与自然人罗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双方约定公
司以人民币1,254.07万元整的现金对价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视传媒”)
45%的股权给自然人罗昉。龙视传媒的控股股东袁亚康先生放弃了该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经过本次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龙视传媒的股权。
    7、公司收购龙视传媒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
     2014年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无形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4年2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009号公告。
     公司与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视传媒”)签署了《技术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
公司受让龙视传媒拥有的涉及广电有线网络平台业务的相关专有著作权、专利权与专利申请权等一系列成
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双方确认的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收购价为486.56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
主要内容是龙视传媒同意将广电有线网络平台业务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及专有著作权转让给公司,
并承诺日后不再进行广电有线网络平台运营和维护业务的开展。完成本次收购后,公司将自筹团队自主进
行广电有线网络平台的运营和维护,未来,公司将有效大幅减少与龙视传媒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
    8、公司收购龙视传媒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
    2014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固定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见2014年4月1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028号公告。
    公司与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视传媒”)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
公司将收购龙视传媒的固定资产,包括1689项电子设备和4台车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值
为691.02万元,双方确认本次固定资产交易价格为808.49万元(含17%增值税款)。
    9、公司更名事宜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由于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电视互联网业务,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同洲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确切体现公司进军电视互联网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更清晰地传达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同洲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原“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变更为“Shenzhen Coship 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的工
商变更登记,后续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人在深
                                                    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期间,如果再设
                                                    立其他企业,则
                                                    该等企业和其
                                                    全资附属企业、
                                                    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将不以
                                                    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
                                                    经营、与他人合
                                                    资、合作或联
                                                    营)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公司现
                                                    在和将来主营
                                                                                                      截至目前,袁明
                                     公司控股股东、 业务相同、相似
                                                                      2004 年 05 月 08                先生严格履行
                                     实际控制人袁   或构成实质竞                         长期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日                              了上述承诺,并
                                     明先生         争的业务;本人
                                                                                                      将持续遵守。
                                                    不会利用在深
                                                    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控股地位进
                                                    行损害侵占影
                                                    响公司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2)本
                                                    人承诺今后不
                                                    通过参股、控股
                                                    其他公司、与其
                                                    他公司联营或
                                                    者其他方式从
                                                    事与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
                                     公司股东及控   本人在深圳市      2003 年 10 月 20 长期履行       截至目前,袁华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股东一致行   同洲电子股份      日                                   先生严格履行
                             动人袁华先生   有限公司期间,                                         了上述承诺,并
                                            如果再设立其                                           将持续遵守。
                                            他企业,则该等
                                            企业和其全资
                                            附属企业、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
                                            司将不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
                                            与他人合资、合
                                            作或联营)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
                                            公司现在和将
                                            来主营业务相
                                            同、相似或构成
                                            实质竞争的业
                                            务;本人不会利
                                            用在深圳市同
                                            洲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东
                                            地位进行损害、
                                            侵占、影响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
                                            的经营活动。
                                            未来三年
                             深圳市同洲电                                                          公司将按照承
                                            (2013-2015       2013 年 12 月 28
                             子股份有限公                                        2013-2015 年      诺事项持续履
                                            年)股东回报规 日
                             司                                                                    行。
                                            划
                                            公司将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永久补
                             深圳市同洲电   充流动资金,承                       2013 年 2 月 7
                                                              2013 年 02 月 07
                             子股份有限公   诺补充流动资                         日至 2014 年 2 已履行完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日
                             司             金完成后的 12                        月7日
                                            个月内不会从
                                            事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业务。
                                            公司将 3,039.80
                                                                                                   截至目前严格
                                            万元的剩余募                         2013 年 9 月 26
                                                              2013 年 09 月 26                     遵守了承诺事
                                            集资金及利息                         日至 2014 年 9
                                                              日                                   项,并将持续遵
                                            永久补充流动                         月 26 日
                                                                                                   守。
                                            资金,承诺补充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流动资金完成
                                                       后的 12 个月内
                                                       不会从事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
                                                       业务。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    至                        -71.65%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    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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