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