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我们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关联监事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