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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不高于6%(实际借款金额及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关联董事李文基先生、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和黄如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航空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

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拟根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出调整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由4.05元/股调整为4.04元/股;发行数量不予调整,仍为不超过174,951,7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6,805,158.88元(含本数)。关联董事李文基先生、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和黄如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拟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第一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出调整如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13元/份调整为6.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00元/份调整为

4.99元/份。关联董事古少波先生和于泳波先生作为第一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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