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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3年10月26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容诚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容诚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8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三)2024年4月10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国机精工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公正、公允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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