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21年4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亿元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