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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1人,代表股份数量313,705,1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64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304,963,4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674%。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代表:谢俊峰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45,869,997股 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代表:吴翠玲女士,代表公司股份131,573,068股股东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453,862股

股东荷宝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38,003股

股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代表:张斌先生,代表公司股份700股

股东、公司董事:周新宇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1,000,029股股东、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5,927,317股

股东:李伟恒先生,代表公司股份500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3人,代表股份数量8,741,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96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7人,代表股份数量9,334,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6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3,50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8%;反对16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34,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3,509,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6%;反对1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30,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532,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48%;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弃权20,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454,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1%;反对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9%;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84,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47%;反对2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86%;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8%。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13,537,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4%;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507,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0%;反对17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7%;弃权19,8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37,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824%;反对17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47%;弃权19,8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53,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1%;反对15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087%;弃权21,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1%;反对1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87%;弃权21,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广州生物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何蕴韶先生、周新宇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财务预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508,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2%;反对17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1%;弃权24,2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535,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1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6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24%;反对1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8%;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527,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5%;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6,683,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616%;反对6,994,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296%;弃权27,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2,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764%;反对6,994,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272%;弃权27,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494,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9%;反对1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49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3%;反对193,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25,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87%;反对1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45%;弃权15,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8%。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吕德勇、陈凌、苏文荣2020年度述职报告。吕德勇先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详尽汇报了各自在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的情况。《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韩思明先生、陈志松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达安基因《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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