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故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葛明、卓福民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