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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 王 新 作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主动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0年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现针对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召开董事会10次(含通讯表决),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0次,实际参加10次,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投票情况 (投反对票次数)
王新10100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8、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授权第七届董事会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降低与盾安控股互保金额的独立意见6、关于降低与盾安控股互保金

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股东增加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检查,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重大事项进展

2020年度,通过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了

解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我们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本人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日后的工作当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联系方式

2021年,为更好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为此特公布本人电子邮箱,王新:xin.wang@pku.edu.cn。

独立董事:王 新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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