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等三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国际贸易开展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4,300万元的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融资银行 | 担保类型 | 担保性质 |
1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 20,000 |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 最高额保证担保 | 到期续保 |
7,000 | 农业银行诸暨店口支行 | 到期续保 | ||||
15,000 |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 到期续保 | ||||
10,000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到期续保 | ||||
22,000 | 工商银行诸暨支行 | 到期续保 | ||||
2 | 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000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到期续保 | ||
3 | 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3,300 | 工商银行诸暨支行 | 到期续保 | ||
合计 | 84,30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4、注册资本:33,809,900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空调配件、燃气具配件、汽车农机配件、电子设备和部件、五金配件、铜冶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2,765.52万元,净资产为96,043.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79%;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784.86万元,净利润为13,868.2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2110.75万元,净资产为102761.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24%;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7835.58万元,净利润为3430.77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66.0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持有其28.30%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5.65%的股权。
(二)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中央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楼家杨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
制冷设备、制冷控制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机械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五金配件、燃器具配件、建筑装潢材料(除木材)、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文具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568.21万元,净资产为4,144.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67%;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326.12万元,净利润为967.43万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898.02万元,净资产为4663.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01%;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651.29万元,净利润为
519.20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童太峰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制冷、空调、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及其他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系统集成节能服务;制冷、空调配件的销售和批发、设备的维修(除农业机械)和保养、技术咨询和其他售后服务;节能工程的施工,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4,625.10万元,净资产为66,295.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8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774.03万元,净利润为13,212.6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9553.16万元,净资产为34499.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35%;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33.80万元,净利润为2474.95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4,3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61.71%,总资产的9.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209,3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38,168.1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4%,总资产的16.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国际贸易开展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以上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