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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9,186,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

60.2503%。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0,518,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6.61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668,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13.630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259,170,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14.206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9,09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19%;反对6,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6%;弃权8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9,081,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82,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9,095,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17%;反对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弃权8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9,079,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8,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82,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99,095,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17%;反对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弃权8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9,079,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8,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82,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9,095,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17%;反对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7%;弃权8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9,079,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8,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82,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490,021,387.7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002,138.77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1,019,248.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37,474,888.73元,扣除2020年当

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561,343,608元,2020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17,150,529.66元。

公司拟以股本1,824,366,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547,310,017.8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69,840,511.86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099,047,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73%;反对70,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64%;弃权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9,031,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3%;反对70,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3%;弃权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7,230,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2732%;反对51,88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7206%;弃权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7,214,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530%;反对51,887,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208%;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2%。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7,968,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892%;反对1,134,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033%;弃权8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7,952,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01%;反对1,134,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79%;弃权82,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99,10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4%;反对55,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1%;弃权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9,086,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7%;反对55,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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