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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俊届满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俊 届满离任)本人作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钱俊,198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09年6月至2012年9月,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宁营业部财务;2012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助理;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川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任慕容家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浙江英德赛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3年8月3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年任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22003

本人于2023年8月3日届满离任,故应出席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3次。上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审计委员会2200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2023年4月13日,本人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就《关于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3年4月13日,本人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3年7月24日,本人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就《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期内,公司并未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故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加深对公司财务情况的认识,履行监督职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任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事项等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

3、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会在会前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向相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的相关背景和决策依据,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使议案内容更加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八)培训学习

任期内,本人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子公司经营

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信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本人认为: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8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孙杰风先生、姚春海先生、张宇敏先生、朱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所有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本事项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作为关联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予以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俊2024年4月23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钱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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