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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 91330000087374063A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审阅了相关选聘资料,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中汇会计师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委员们审阅了相关选聘资料,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1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召开2023年度报告审计预沟通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4年3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中汇会计师召开2023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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