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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全体监事分别参加了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且列席参加了2023年全部董事会会议,自行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9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6、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8、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9、2023年一季度报告 10、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1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评价和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了国家的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监督股东大会期间内的决议执行情况,并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合理履行其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等事项。

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报告不存在异议。

6、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对信息披露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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