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占红先生、丁利力女士、李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杨占红先生、丁利力女士、李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杨占红先生、丁利力女士、李玲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