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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6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1-025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改革变革情况,公司经与大华友好沟通,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 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1.72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飞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凤勤中国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琦中国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高飞,从2000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任职,具有近20年的审计经验。他负责对各个不同行业、规模不等的许多公司执行审计业务,这些公司涵盖了小公司、大型家族企业和上市公司。2016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凤勤,从 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 10多年的审计经验。曾负责过多家企业集团审计及咨询项目,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琦,从 2004 年起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及咨询项目。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和咨询经验,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1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2021年度增减%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金额(万元)470440-6.38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万元)505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改革变革情况,公司经与大华友好沟通,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立信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大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鉴于公司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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