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7:00在桂林市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12楼12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凌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运营情况的审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能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地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0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①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是公司向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阳伟中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购买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燃料及接受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船舶修造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以商业原则和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②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所属的七星景区、象山景区合作建设项目,未发生或出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和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③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其部分资产(桂圳城市领地项目住宅、商铺及地下停车位)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按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实施,公平、公正、合理,没有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