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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信息:银河证券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浪潮信息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为获得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8.90亿元,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未超过4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获得贷款

13.1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9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二)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存款利率不得

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他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预计2021年度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提供贷款服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金融服务费用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英文名称为Inspur Group Finance Co.,Ltd.,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审查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住所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4-5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马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5H2370100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RALF55P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亿元(含500万美元),其中: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亿元,占比60%;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亿元,占比20%;浪潮通用软件有限公司出资2.00亿元,占比20%。

经营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银保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最终同受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09.99亿元,其中贷款41.10亿元;总负债99.93亿元,其中吸收存款96.72亿元;所有者权益10.06亿元,2020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79亿元,拨备前利润总额0.7亿元,各项业务发展稳健,经营业绩良好。

4、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9年12月取得了《金融许可证》。财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且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统计,2020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费用全免,在财务公司存款平均利率高于在其他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平均利率50BP以上,在财务公司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在其他商业银行平均贷款利率15BP以上,有效提升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其中《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能获得股东批准。由于金融服务的连续性,而且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确实有利于公司的生产运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公司能够持续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及资金保障,公司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袁安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保荐机构对预计2021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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