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铁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Tong Dai Control (Hong KONG) Limited、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King Horn Development Limited、北京恒泰尚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全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华铁通达(青岛)轨道交通维保有限公司、通达铁路设备(佛山)有限责任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运营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担保管理、生产管理、筹资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制度体系建设、资金运营管理、采购管理及销售管理。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高于 5%(含 5%)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1%(含 1%)-5%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低于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高于 1%(含 1%)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 0.5%(含 0.5%)-1%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低于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 1%(含 1%)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5%(含 0.5%)-1%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 0.5%
净资产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高于 3%(含 3%)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 2%(含 2%)-3%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低于 2%

说明:定量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造成本单位财务报表错报绝对金额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以及净资产之比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经纪检和司法部门认定; (3)控制环境无效;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并非无关紧要的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定性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对本单位造成的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 ≥ 年度利润总额的2.4%年度利润总额的1.8% ≤ 损失 < 年度利润总额的2.4%损失 < 年度利润总额的1.8%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3)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定性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本单位的信誉、社会形象等影响程度确定。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业务与事项方面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控目标的实现,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2021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组织架构调整和业务变化情况,组织新并购企业内控体系搭建及其他企业体系优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在信息披露、项目预算总成本等方面的内控细化和完善,并且持续开展内控评价,对内控体系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持续跟踪,以信息系统为依托,不断改进评价流程和方法。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