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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袁坚刚)本人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2020年度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科学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运作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任期内,2020年度内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了会议资料。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认真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并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

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袁坚刚88700

(二)股东大会

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袁坚刚4400

二、2020年度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依据在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并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8日,就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针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针对提名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6月4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针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就

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7月17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就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17日,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就终止实施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委员会的委员,我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全面参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工作,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

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审计机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四、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听取并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根据审计进度发出督促函,要求按照审计工作安排在约定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能如期审核、披露。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重点了解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市场的变化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管理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推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八、独立性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九、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

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独立董事:袁坚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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