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