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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公司经理班子拟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建立经营业绩与薪酬分配紧密挂钩机制。结合公司2021年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如下:

一、薪酬结构

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其他专项激励等。

二、年薪基数

2021年公司总经理年薪基数:29万元(税前)

2021年公司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不设年薪基数。

2021年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收入基数:15.5万元(税前)

三、薪酬标准

(1)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

总经理的基本年薪是年薪基数40%。

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基本年薪是总经理基本年薪的0.8-0.81倍。

公司财务负责人基本年收入是年收入基数60%。

(2)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

总经理绩效年薪为年薪基数的60%,并按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和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绩效年薪以总经理绩效年薪为基础,并按照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和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绩效年收入为其年收入基数的40%,并按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和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3)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在任期届满后进行考核并确定。

(4)其他专项激励主要是对在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理层成员,公司可以给予相应的专项表彰和奖励。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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