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成功设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6日、2020 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及下属分子公司持 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向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所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基础资产的形式,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融资,专项计划项下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招商财富“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2-6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84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24个月内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5 期。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招商财富转发的《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公告》。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的管理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得到全额认购,其中部分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专项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正式设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招商财富-重庆医药应收账款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验资报告》。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品种 | 优先A档 | 优先B档 | 次级 |
规模(万元) | 38,500 | 9,000 | 2,500 |
评级 | AAAsf | AA+sf | 未评级 |
票面利率(%/年) | 4.40% | 5.00% | 无 |
起息日 | 2021年4月30日 | 2021年4月30日 | 2021年4月30日 |
预计到期日 | 2023年2月28日起第22个工作日 | ||
总规模(万元) | 50,000 |
本专项计划设立后,招商财富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非由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流通。本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拟用于补充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等。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