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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5,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

2020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新规则的第六章第一节“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规定有多处调整,为与新规则的要求保持一致,公司拟调整证券投资的期限及投资额度。

调整后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金额:分为独立的两部分资金(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证券投资资产如在期限内出售后的资金将不再进行证券投资;(2)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投资方式:新股配售或者申购;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内控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重庆医药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建立了内控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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