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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0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声明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4,73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大亚圣象股票代码00091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沈龙强戴柏仙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传真0511-868850000511-86885000
电话0511-862318010511-86981046
电子信箱shenlongqiang@cndare.comdaibaixian@cndar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SPC、WPC地板,“圣象”地板因产品质量稳定、花色品种众多、健康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住宅、酒店、办公楼等房屋装修和装饰。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主要用于地板基材、家具板、橱柜板、门板、装修板、包装板、电子线路板、鞋跟板等,也可用于音响制作、列车内装饰等其它行业。

2020年度,公司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绿色产业链发展战略,坚持走品牌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打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原料、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在原材料采购上加强战略规划,资源整合,坚持制度建设和管理,跟踪疫情,切实做好资源保障工作;在产品生产上降本增效,加强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力度;在产品销

售上,主要采取自主品牌的经营模式,通过直销模式、经销商模式、网络销售模式及新零售模式,尝试营销创新,不断提高公司“大亚”人造板和“圣象”地板的品牌价值,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创造更多的品牌溢价空间。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包括木地板行业和人造板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木地板行业

我国木地板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建成了从原材料供应、产品加工生产到成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体系,已进入稳步发展的成熟阶段,产量基本饱和,增速放缓。行业发展与地产相关性大,地板销售增速表现略滞后商品房增速。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端需求开始释放,消费者对地板的健康环保、外观设计及功能用途方面的需求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实木地板、地暖地板的销量增长。消费升级的驱动将成为粗放型木地板生产的中小规模企业的软肋,从而加速木地板企业品牌集中度,呈现优胜劣汰的局面。在环保的倡导下和政策的导向下,给木地板行业存在的生产企业众多、产品同质化问题较为严重、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等问题带来了平衡点,同时给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及机遇,助推公司以硬实力破局与突围。公司的“圣象”地板在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具备行业优势,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多次获得“全国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消费者最信赖品牌”、“中国木地板十大品牌”、“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品牌”等称号,充分展现出圣象品牌的行业地位。

2、人造板行业

当前,我国人造板行业需求和供给增量放缓,进入相对平衡发展期。近年由于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加速,落后设备逐步淘汰,高装备产品市场相对平稳;产量集中的华东区域竞争仍较为激烈,产能分布呈现区域集中特征。同时,不断趋严的环保政策,下游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着中国人造板行业发展的格局,绿色环保已成为主打概念。公司的大亚人造板致力于以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通过不断升级制造系统、布局全球战略、强化品牌塑造、创新消费体验,打造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继续引领中国人造板产业转型发展。作为中国人造板产业的龙头企业,一直以来,大亚人造板提供“优质、环保、健康”的板材作为对客户和消费者的承诺。公司将健康、自然与绿色环保完美融合,坚持绿色产业战略,生产绿色产品,引导绿色消费,创造绿色生活,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7,264,129,590.327,298,011,526.88-0.46%7,261,283,05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544,526.15719,607,056.45-13.07%724,803,23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9,500,679.95705,383,525.92-15.01%711,373,532.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235,485.04549,119,767.5561.21%1,003,486,492.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1.30-12.31%1.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41.30-12.31%1.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1%15.51%-3.80%19.02%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8,806,184,590.688,003,834,127.1710.02%6,937,696,04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11,455,090.425,066,555,829.4210.75%4,327,838,420.5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54,882,029.491,785,400,839.432,115,803,794.112,608,042,92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28,408.15213,964,307.95269,325,560.15197,783,06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867,445.63203,509,114.10264,666,392.74191,192,61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450,874.16413,818,524.40389,759,512.81347,108,321.9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48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97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6.44%254,200,8000质押213,5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其他4.45%24,349,648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其他3.71%20,330,634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68%14,675,70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01%10,997,372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其他1.83%1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2%6,698,39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3%6,202,1220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其他1.09%5,986,0980
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一组合其他1.05%5,738,199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第一大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鉴于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晓龙先生于2020年5月31日不幸逝世,其配偶张晶晶女士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依法继承陈晓龙先生持有的丹阳市意博瑞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博瑞特”)6.375%的股权和丹阳市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睿投资”)12.5%的股权。鉴于陈晓龙先生的三名子女尚未成年,其同意将持有意博瑞特的股权和卓睿投资的股权委托给其法定监护人张晶晶女士行使,并由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在广大股东的关心支持下,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上下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着力恢复复工复产秩序,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狠抓生产经营不放松。同时公司审时度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找寻“新机遇”,实现“新突破”,减小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地板产业在2020年提出了“抢市占、扩品类、调结构、促增长”的发展目标。针对后疫情时代爆发的需求,公司地板产业在疫情伊始就迅速做出决策,加强生产资源整合,优化产能配置,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由生产制造向生产智造转型,率先进行全系列的产品升级,将提升产品健康、环保系数纳入自身的品牌战略高度,集中优势力量进行研发,成功推出抗菌地板、无醛认证系列地板和运动地板;同时继续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加大营销创新,推出全国线上线下直播活动和“圣象社区”数字营销整合平台,并成功举办圣象25周年庆典活动,提振品牌内外部影响力,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地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人造板产业2020年在积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目标,继续加强采购、研发、生产、营销等各环节管控;不断调整采购策略,降低采购成本;不断推进新品的研发与市场引导,细分销售市场,拓宽差异化盈利产品销售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品牌建设以及产品研发力度,成功开发了商用木地板基材、彩色纤维板、绿色防潮线条板、阻燃板、黑色防潮地板基材等产品,不断提升“大亚”人造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2020年,公司持续创新,精细运营,提质增效,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规范、高效、科学运行,以保障公司规范、健康的运营。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6,412.96万元,同比减少0.46%;实现营业利润74,459.37万元,同比减少13.38%;实现利润总额74,700.55万元,同比减少

12.60%;实现净利润63,467.03万元,同比减少13.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554.45万元,同比减少13.0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中高密度板1,480,325,506.441,248,111,500.8915.69%-20.01%-15.59%-4.41%
木地板5,328,675,594.153,540,742,391.3933.55%4.06%21.36%-9.48%
木门及衣帽间5,620,707.864,472,177.7720.43%-9.34%-1.85%-6.08%
竹、石塑地板等406,917,647.19315,854,135.1222.38%44.64%32.02%7.42%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会计政策变化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将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折扣折让重分类至合同负债董事会审批预收款项-401,158,012.60-123,851.13
合同负债384,464,679.36123,851.13
其他流动负债45,827,261.47
其他应付款-29,133,928.2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合同负债416,513,048.8368,113.18
其他流动负债49,991,999.52
预收款项-437,564,511.40-68,113.18
其他应付款-28,940,536.95
存货2,204,654.66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营业成本495,959,235.20
销售费用-498,163,889.86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设立石家庄圣象商贸有限公司,注销石家庄圣象木业有限公司、济南康树工贸有限公司和丹阳市圣象地板配件有限公司三家公司。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陈建军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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