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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及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州中植融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持有的公司55,191,7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8%)。本次协议转让前,浙江交通集团直接持有浙商中拓256,413,920股股份,占比38.0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浙江交通集团直接持有浙商中拓311,605,652股股份,占比46.2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交通集团应当向

除浙江交通集团和中植融云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浙商中拓上市地位为目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因本次要约收购而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二、要约收购方案

1、要约收购股份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浙江交通集团和中植融云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要约价格(元/股)要约收购数量(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4316,184,18646.88

2、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6.14元/股。若浙商中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要约收购资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大资金总额为1,941,370,902.04元。

浙江交通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完成营业收入10,679,892.44万元、12,962,854.37万元、14,237,885.61万元及12,771,849.5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753.27万元、419,856.76万元、514,827.10万元及264,531.72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浙江交通集团总资产55,178,660.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99,190.5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372,103.81万元,

具备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收购人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以提交银行保函的方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支付本次要约收购全部价款的履约保证手续。

4、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自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示后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具体要约收购期限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协议转让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将于要约收购完成并公告有关要约收购结果后办理,公司将于有关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以及与中植融云签订的《股份收购协议》以外,浙江交通集团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浙江交通集团后续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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