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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们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公司2020年召开的1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我们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事前先提供相关资料,仔细进行阅读和了解相关情况。董事会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从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6) 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转让全资子公司漯河汇盛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5月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收购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的6家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5月1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7月2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双汇地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8月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定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年10月24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年11月2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依据各委员会实施细则或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认真主持或参加了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重大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充分掌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平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心外部环境、市场和行业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时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运营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有关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同时,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监督公司依法依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及时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证券市场最新动态,掌握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关注公司在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公司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通过相关学习,我们不断深化对上市公司如何维护股东权益的认识,加深了对独立董事职责的理解,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加勤勉、尽职尽责地工作。

七、其他事项

1、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4、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罗新建:________________ 杨东升:________________

杜海波:________________ 刘东晓:________________

2021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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