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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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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组织实施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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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以及房地产、文旅、酒店等业务板块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控制度中涉及公司层面控制的各项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各类内控流程。此次工作主要针对上述业务和事项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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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类别 缺陷指标资产总额利润总额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利润总额的5%,且不低于1000万元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且不低于500万元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0.5%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1.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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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⑤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

(2)重要缺陷: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

2.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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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2)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较大失误;

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其他相关规定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谴责;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流失严重;

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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