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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该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主要用于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

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依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相关部门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做好理财产品前期调研,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拟选择风险低、收益稳定、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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