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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为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488,601.04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资产项目2023年度计提减值金额(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比例
1应收账款1,004,687.973.51%
2其他应收款1,689,259.715.90%
3在建工程12,794,653.3644.66%
合计15,488,601.0454.06%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

资产名称应收账款
账面余值57,819,489.99
资产可收回金额41,275,590.2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针对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按照单个客户已减值金额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本期计提金额1,004,687.97
计提原因根据2023年12月31日重新计量的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应计提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资产名称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值48,148,103.24
资产可收回金额8,177,256.0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针对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按照单个客户已减值金额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本期计提金额1,689,259.71
计提原因根据2023年12月31日重新计量的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应计提信用损失

(3)在建工程

资产名称在建工程
账面余值803,859,017.52
资产可收回金额716,638,835.1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建成后的物业规划通过收益法进行可收回金额的测算。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本期计提金额12,794,653.36
计提原因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488,601.04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14,815,114.12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14,815,114.12元。

四、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应收商户租金及保证金4,957,555.72元,由于闭店和商户撤店等原因无法收回。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公司将该部分资产予以核销,合计4,957,555.72元,其中应收账款4,903,240.97元,其他应收账款54,314.75元。

本次资产核销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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