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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最终债券的票面利率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5.资金用途: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风能、太阳能、热电联产等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补充上述绿色项目的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6.申报场所: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将申请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7.担保情况: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无担保。

8.还本付息: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中期票据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

债券的票面利率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5.资金用途:拟用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风能、太阳能、热电联产等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补充上述绿色项目的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6.申报场所: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7.担保情况: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无担保。

8.还本付息: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相关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及

发行对象选择等与公司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服务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4.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及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7.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有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事项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及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申请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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