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马自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马自斌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马自斌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拟聘独立董事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培训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马自斌先生的通知,马自斌先生已参加深圳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2月12日